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唐河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唐河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合理设置资格条件、 制定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审因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履约支付。
二、 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相应条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维护公平竞争。
三 、各评审专家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实际执行过程,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关于印发《唐河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唐财〔2020〕13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作废。
附件:《唐河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年版)
2022年7月15日
主题词:关于印发《唐河县政府采购 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71500000049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