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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检察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牛凌云 编审:王令卿 时间:2020-11-24 11:08:20 来源: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在会上揭晓。唐河县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院在连续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基础上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唐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文化立检、文化固检、文化育检、文化亮检的理念,坚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三强三保三提升”为引领,守正创新,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主动作为,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履职尽责。深耕主责主业,在双赢多赢共赢中传递传递正能量。与时俱进,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增强内生动力。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在连续获得两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该院审时度势,凝聚共识,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律监督职能有机融合,对内抓管理促规范,提升检察人员文明素养,对外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树立文明司法良好形象。检察干警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检察业务健康发展,队伍素能整体增强,基层基础显著改善,社会评价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等省以上荣誉55余项,26人次分别荣立二、三等功70多(次)先后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唐河县委两次发文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唐河县检察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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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1241108206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24 11:08: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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