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在会上揭晓。唐河县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在连续两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基础上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唐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文化立检、文化固检、文化育检、文化亮检”的理念,坚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三强三保三提升”为引领,守正创新,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主动作为,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履职尽责。深耕主责主业,在双赢多赢共赢中传递传递正能量。与时俱进,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增强内生动力。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在连续获得两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该院审时度势,凝聚共识,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律监督职能有机融合,对内抓管理促规范,提升检察人员文明素养,对外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树立文明司法良好形象。检察干警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检察业务健康发展,队伍素能整体增强,基层基础显著改善,社会评价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等省以上荣誉55余项,26人次分别荣立二、三等功,70多人(次)先后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唐河县委两次发文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唐河县检察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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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11241108206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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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11:08:2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